股票天下

科创板

addicn 您所在的位置:股票天下 科创板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下转C4版)

2022-3-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108

股票简称:赛伦生物 股票代码:688163

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二O二二年三月十日

特别提示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伦生物”、“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子公司方正投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公开发行27,06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108,22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4,763,6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8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四)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33.03元/股对应的本公司市盈率如下:

(1)42.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7.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6.5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3.2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所在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C27),截至2022年2月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24倍。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市盈率为63.2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抗蛇毒血清市场属于高度细分市场,认知度不高,发行人产品在蛇伤治疗领域未形成支配地位

毒蛇咬伤作为一种被忽视的疾病,在全球范围内都造成了重大的卫生负担,毒蛇咬伤如得不到抗蛇毒血清的及时救治,致死致残率将显著升高。2017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蛇咬伤列为最优先考虑的被忽视的热带病。在2018年《蛇伤共识》出台前,我国对于毒蛇咬伤的治疗尚未形成共识意见或通行做法,对抗蛇毒血清用于蛇伤急救必要性的知识宣传尚存在不足,仍有不少地区对于使用抗蛇毒血清用于蛇伤急救的重要性理解不足,导致不同地区医生采取的治疗方式存在差异,而在公司推广不够、产品覆盖不足的地区,蛇伤患者还在依靠传统中医药等手段治疗,此外,一些医疗机构在临床实践中也实际存在使用中药治疗蛇咬伤的情形。抗蛇毒血清目前在部分地区仍存在认知度不高的情况,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因此,虽然世界卫生组织和《蛇伤共识》均指出抗蛇毒血清是治疗蛇咬伤中毒唯一特效的药品,同时发行人抗蛇毒血清也是国内独家产品,但抗蛇毒血清并非现阶段国内蛇伤治疗领域的唯一药品,发行人抗蛇毒血清产品目前未形成市场支配地位。

(二)马破免疫球蛋白系列产品市场占有率低

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包含破伤风抗毒素(TAT)、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和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HTIG)三类产品,这三类产品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

与破伤风抗毒素(TAT)及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HTIG)相比,公司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产品上市时间较晚,市场培育时间较短,目前市场认可度相对偏低,公司马破免疫球蛋白系列产品在国内现阶段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市场中的占有率较低。

(三)公司现阶段收入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433.09万元、18,809.71万元、18,556.28万元和9,591.97万元,2019年收入相比2018年增长30.32%,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以预防和治疗外伤患者破伤风为主的马破免疫球蛋白产品收入相比2019年有所减少,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收入增长较小,2020年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与同行业上市生物制药企业相比,公司现阶段收入规模较小。公司的快速发展受到现有规模的制约,在研发投入、产能扩大、融资渠道等方面处于劣势。

(四)发行人股东方正投资与保荐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方正投资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901.SH,证券简称:方正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2.7107%的股份;方正承销保荐也系方正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股东方正投资与保荐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方正投资和方正承销保荐虽均为方正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但双方系独立法人并受证券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在人员、机构、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办公场所等方面均相互独立、有效隔离。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外爆发,各地陆续出台交通管制、减少人员聚集、推迟复工等防控措施,对公司原辅材料采购、研发和生产、产品运输和销售及临床试验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社会经济活动和建设建筑工程一度停滞,导致居民外出活动减少以及医院就诊人次大幅降低,对公司以预防和治疗外伤为主的马破免疫球蛋白产品影响较大,2020年公司马破免疫球蛋白产品销售收入较2019年减少了342.89万元;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居民外出活动减少的影响,公司2020年抗蛇毒血清的销售收入较2019年仅增长了0.94%。

由于公司产品市场受人员外出活动因素影响较大,且公司产品是一次性急抢救药品,因此,虽随着2020年下半年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终端市场需求基本恢复,但前期受疫情影响所造成的公司产品临床使用量下降无法在以后期间得到弥补。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略有减少,未达到预期增长目标。

(六)公司现有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及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433.09万元、18,809.71万元、18,556.28万元和9,591.97万元,收入主要来自于“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马破免疫球蛋白”两类产品,这两类产品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超过98%。

公司现有产品品类相对较少,未来如果抗蛇毒血清产品、马破免疫球蛋白的销售规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价格下降,且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推出,则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产品价格管制或者竞品竞争导致降价风险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保部等多个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已取消绝大多数药品的价格管制措施。在此以前,公司抗蛇毒血清产品价格多年未做调整。2016年至2018年,公司对抗蛇毒血清产品价格进行了调整,调升幅度较大。

2017年至2021年1-6月,以销售占比最高的抗蝮蛇毒血清产品为例,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574.68元/支、945.17元/支、993.08元/支、988.62元/支和988.55元/支。抗蛇毒血清产品销售价格提升是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未来,如果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出台针对本公司的抗蛇毒血清产品的限价政策,导致该产品销售价格降低,或者因新参与者的竞品出现导致竞价性降价,公司将因此面临业绩增长放缓或者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发行人未来业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净额分别为5,374.42万元、5,389.51万元、4,972.02万元和5,127.49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47%、14.76% 、15.93%和13.99%,存货金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分别为1,392.03万元、1,405.87万元、1,160.50万元和1,262.42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0.57%、20.69%、18.92%和19.76%。

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是自制半成品即马血浆,为保持合格血浆的正常供给,满足生产运营保障需求,公司在报告期内对马血浆的储备量较大,报告期各期末的账面净额为3,220.91万元、3,108.82万元、2,694.40万元和2,538.30万元,占存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59.93%、57.68%、54.19%和49.50%。针对不同自制半成品的特征,公司在报告期内制定了合理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在未来期间仍将继续执行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如果公司存货余额持续增长,尤其是自制半成品若由于公司使用效率下降等原因导致库龄延长,可能出现存货积压、毁损、减值增加等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风险

2017年4月,上海天士力通过从公司处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取得了赛远生物60%的股权,公司对赛远生物的持股比例降至40%。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已丧失对赛远生物的控制权,自2017年5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并通过权益法核算对赛远生物的投资。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持有赛远生物22%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142.16万元。

赛远生物主要业务为肿瘤免疫领域的生物药开发,主要产品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业务,处于持续亏损状态。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根据权益法核算对赛远生物的投资收益为-854.46万元、-598.54万元、-920.04万元及-109.18万元,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若赛远生物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未能实现在研产品商业化,公司利润将持续受到不利影响。

赛远生物在研药物未来能否研发成功并获准上市具有不确定性,在研产品的商业化前景存在不确定性,若赛远生物未来经营状况急剧恶化或在研药物研发进展不达预期,公司对赛远生物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面临减值风险,从而直接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对公司的资产情况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十)公司测算的抗蛇毒血清具体市场容量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世界卫生组织和《蛇伤共识》均指出抗蛇毒血清是治疗蛇咬伤中毒唯一特效的药品,公司根据中国医学救援学会指出我国每年毒蛇咬伤人数超过30万的数据,再结合《蛇伤共识》建议的科学规范治疗毒蛇咬伤的合理初始剂量2-4支,测算我国毒蛇咬伤每年抗蛇毒血清需求量约在60-120万支。

由于在2018年《蛇伤共识》出台前,我国对于毒蛇咬伤的治疗尚未形成共识意见或通行做法,对抗蛇毒血清用于蛇伤急救必要性的知识宣传尚存在不足,仍有不少地区对于使用抗蛇毒血清用于蛇伤急救的重要性理解不足,导致不同地区医生采取的治疗方式存在差异,而在公司推广不够、产品覆盖不足的地区,蛇伤患者还在依靠传统中医药等手段治疗,此外,一些医疗机构在临床实践中也实际存在使用中药治疗蛇咬伤的情形。抗蛇毒血清目前在部分地区仍存在认知度不高的情况。因此,现阶段公司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在蛇伤治疗领域中并未完全覆盖全部毒蛇咬伤患者,2020年公司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的销售量约为10.53万支,占比仍然不高。

若未来公司学术推广不及预期、临床科学治疗规范未普及、产品市场竞争加剧或者患者就诊意愿低,可能存在该产品市场规模测算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在估算相关市场及产品市场规模时注意相关测算依据,谨慎判断。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年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54号)批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10,82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4,763,604股股票于2022年3月11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赛伦生物”,证券代码为“688163”。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股票简称:赛伦生物

(四)股票扩位简称:赛伦生物

(五)股票代码:688163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0,822.0000万股

(七)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2,706.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无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476.3604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345.6396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21.1020万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19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85,376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6.98%,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0%,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4.01%。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33.03元/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0,822.00万股,上市时市值为35.7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发行人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56.28万元,不低于1亿元。2019、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225.71万元、5,648.86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赵爱仙直接持有公司3,684.8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5.40%,为公司控股股东;范志和、范铁炯通过控制置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29.57%的股份,范铁炯作为赛派投资的唯一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赛派投资控制公司发行前3.70%的股份。赵爱仙、范志和、范铁炯已经于2015年6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增强上市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稳定,于2019年4月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对一致行动方式做了进一步约定。因此上述三人能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发行前78.6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范志和与赵爱仙为夫妻关系,范志和与范铁炯为父子关系,赵爱仙与范铁炯为母子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赵爱仙,女,1962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621196207XXXXXX,住所为上海市。

范志和,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621196003XXXXXX,住所为上海市,现任公司董事长。

范铁炯,男,198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621198512XXXXXX,住所为上海市,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注:JIN XIA先生已获得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3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1、直接持股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影响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争议。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发行人部分员工通过合伙企业赛派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赛派投资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3.70%的股权,股权来源为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平台确认股份支付情况

赛派投资的合伙人的入股价格均为公允价格,发行人不存在因其员工持有赛派投资合伙权益而应当计入“管理费用-股份支付”的金额。

(二)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三)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锁定承诺

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承诺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未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为8,116.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为2,706.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0,822.00万股的25.00%。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跟投主体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二)跟投数量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为121.1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4.48%。

(三)限售期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2,706.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每股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3.03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63.2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20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52元/股(按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0.32元/股(按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9.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886.82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492.3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981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已收到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4,923,575.7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7,06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57,863,575.78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160,000.00元,截至2022年3月4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220,000.00元(人民币壹亿零捌佰贰拾贰万元整)。

九、发行费用(含税)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0,886.82万元(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含增值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8,492.36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27,966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未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三、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1.1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8%。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29.7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899879%。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025.2311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4.4689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55.1980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555.1980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4689万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至2021年1-6月的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39535号)。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5号)。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2022年1月销售数据、订单情况以及以往年度销售情况,公司合理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可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250.00万元至2,500.00万元,同比增长1.23%至12.48%;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18万元至365.66万元,同比增长2.18%至13.85%;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01万元至323.60万元,同比增长3.32%至14.89%,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将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

上述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已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下转C4版)



【本文地址】 转载请注明 分类:科创板

kongbai
分享到:

热门图文


今日头条


    点击排行


      图片新闻


      股票交易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股票天下 版权所有 www.gptx.cn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我要反馈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重要提示 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309627027@qq.com
      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